▲熊雪一審被判死緩。圖據人民日報客戶端
12月17日,據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當天,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受賄案,對被告人熊雪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后發現,1995年,33歲的熊雪便已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副區長。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受賄近1.5億元的熊雪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副區長,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北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永川區委書記,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重慶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重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用地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8億余元。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熊雪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熊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熊雪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3年5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了熊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公開簡歷顯示,熊雪1962年12月出生。1995年7月,33歲的熊雪已經成為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此后,熊雪先后擔任重慶市江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重慶市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北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等職。
2013年11月,熊雪任重慶市永川區委書記;2016年9月,熊雪任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2018年3月,熊雪任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2019年5月,熊雪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重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2023年1月后,其卸任重慶市副市長,繼續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直至落馬。
去年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的熊雪被開除黨籍的消息稱,經查,熊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搞“七個有之”,拉幫結派,政績觀扭曲,搞形式主義、虛報造假,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服務;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不正確履行職責;家風不正,對配偶不管不教;貪得無厭、腐化墮落,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獲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編輯潘莉 責編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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