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
監管繼續整治中小銀行股東違規持股行為絕不手軟。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昨日(12月12日)披露最新罰單顯示,江西余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余干農商銀行”)因“股東違規持股超比例”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上饒監管分局罰款40萬元,時任余干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汪長青被處于警告、罰款6萬元。
12月13日,財聯社記者查閱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發現,監管自2021年開始陸續披露對銀行機構股東違規持股超比例問題的罰單情況。值得關注的是,自監管此前開展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三年排查整治行動(2019年-2020年)之后,此類違規處罰有所減少,但近年來有開始增多趨勢。
財聯社記者根據金融監管總局網站不完全統計,2021年和2022年監管均只披露過1起類似違規處罰,2023年則披露有3起,今年截至目前已披露有2起,且被罰對象均為農村中小銀行。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余豐慧接受財聯社記者采訪指出,此次金融監管局針對余干農商行“股東違規持股超比例”開出罰單,反映了監管部門對于銀行股權管理的重視程度正在加強,尤其是對農村中小銀行這一領域。
此外,余豐慧表示,上述問題出現在中小銀行身上的這種情況,一方面揭示部分農村中小銀行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尤其是在股權管理和股東資格審查上;另一方面也說明隨著中國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監管層面對所有金融機構的要求趨于一致,不再有法外之地。
年內再現銀行股東違規持股超比例被罰
據金融監管總局網站顯示,今年9月10日,安徽廬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東及其關聯方持股超比例問題長期未整改”,且公司“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管理不到位、多筆貸款分類不準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巢湖監管分局合并罰款60萬元。
與此同時,時任安徽廬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章光輝對公司股東及其關聯方持股超比例問題長期未整改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于警告。
總體來看,今年截止目前,已至少有兩家銀行因股東持股超比例問題被監管處罰,均為農商行。
資料顯示,最新被處罰的余干農商銀行前身為余干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成立于1951年,于2016年12月27日舉行開業典禮正式改制更名為江西余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官網披露,截至2023年末,余干農商銀行存貸款規模達240.03億元,較年初增加22.1億元,各項存款余額135.92億元,較年初增加11.97億元,增幅9.66%。各項貸款余額104.11億元,較年初增長10.12億元,增幅10.77%。市場份額在全縣金融機構中位居前列。
監管此前專項治理行動曾集中處理類似問題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監管近年來持續加強對中小銀行股權治理情況的監督。據監管網站披露,2019年至2020年,銀保監會曾開展過為期三年的中小銀行股東股權排查整治行動,股東違規持股超比例情況為排查過程中集中反應問題之一。
2021年3月,銀保監會發布通報稱完成“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三年排查整治行動”。通報內容顯示,三年來,3898家農村中小銀行全部完成了機構自查和監管檢查,累計發現問題1.99萬個,集中反映在五方面。其中一個方面是,“逃避‘穿透’監管,超比例、超數量持有股權”。
根據通報,上述違規行為體現在,部分股東通過與關聯方簽訂抽屜協議、委托代持等方式隱匿關聯關系,違反“兩參或一控”等監管規定大量入股銀行。如徐某及其22個“隱形”關聯方以上述方式持有17家農商行股權共4億股,其中在13家為主要股東。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2018年1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規范商業銀行股東特別是主要股東行為,通過加強銀行股東資質的穿透審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等措施,保障商業銀行穩健運行。《辦法》重申,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即“兩參或一控”。
在前述的三年排查整治行動中,銀保監會重拳出擊清理整治股東股權違規亂象,約談整改了一批問題,對4758個股東的表決權進行限制,責令轉讓股權合計達62.3億股,并依法依規對281家機構實施了行政處罰。
當時銀保監會稱,下一步將持續鞏固股東股權三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以推動加強黨的領導為核心,以深化農村中小銀行改革為抓手,不斷改進股東股權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通過規范股東行為、優化股權結構、提升治理水平。